2022-03-14
近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底,广州市城市累计有8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方案》明确要开展“加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城市水系统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信息化能力建设”等4大方面11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完善机制体制等保障措施,为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2025年底、2030年底,广州市城市分别累计有不少于40%、45%以上、8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方案》指出,广州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有三大指导方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要求,充分认识超大城市建设的复杂性,认真反思并着力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硬底化较多、洪涝灾害风险较大、水环境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精准施策、举一反三,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全过程。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广州要探索适合超大城市的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建设顶层技术体系和与之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构建“流域—片区(排水分区)—建设项目”多层级体系。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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